专家说 | 慈善信托是一种慈善途径 法律缺失阻碍发展
“阿拉善SEE愿意继续尝试慈善信托的各种模式,之所以这么重视慈善信托领域的尝试,是因为我们认为慈善信托作为慈善领域的新生力量,未来必将得到大发展,慈善信托将给慈善领域带来多种可能性。”
2016年12月28日,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即阿拉善SEE)发布了阿拉善SEE作为单受托人的慈善信托,这是自2016年9月慈善法正式施行后,中国首例慈善组织作为单受托人的慈善信托。对此,有专家表示,慈善信托今后将迎来蓬勃发展。但也有专家表示,就目前来看慈善信托还属于新生事物,公众包括慈善组织在内,对于慈善信托的认识尚不全面,甚至还有一些陌生。
在此背景下,2017年1月5日,北京慈弘慈善基金会联合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公益研究中心,邀请公益领域专家、基金会代表以及北京市民政局慈善工作处负责人等,围绕“慈善组织如何参与实施慈善信托”这一主题进行了探讨。专家的观点或许对我们能有一定启发。
专家观点:慈善信托是一种慈善途径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
慈善信托是一种慈善途径 具备三大优势
金锦萍表示,尽管目前有基金会、社团、社会服务机构这三种组织形式,但在慈善领域激活信托机制是非常有意义的。“信托之所以受大家欢迎,就是因为信托机制与生俱来的灵活性和弹性。研究信托的人常常会说,信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委托人意愿想到哪里,信托就能把他带到哪里。因此,社会对于信托的期待其实是特别高的。我们希望这种机制能够激活大量社会资源,并让这些资源进入慈善领域。”
金锦萍认为,与基金会相比,慈善信托存在如下优势:第一,设立基金会的门槛比较高,且对资金有强制性要求,而设立慈善信托是没有门槛的,对于多少资金才能设立慈善信托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规定;第二,基金会运行成本很高,如果采用信托机制,唯一的费用体现在支付给受托人的报酬方面;第三,基金会的财产处置方面面临诸多限制,比如关于投资方面,慈善法中已有三条原则性的限制,今后还会出台专门关于基金会保值增值方面的规定,但对慈善信托而言,目前在这方面尚无任何规定。
“慈善信托能够在慈善法中立足,经历了很艰辛的过程,在草案讨论过程中几次被拿下又放进去,甚至有一次被归到慈善主体财产问题里面。在我看来,信托不是基金会或者慈善组织增值保值的工具,而是和慈善组织并行的慈善途径。”金锦萍谈到。
不过,金锦萍也指出,目前的问题在于话语体系中有两个词汇,公益信托和慈善信托。“慈善法中提到,本法所称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以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这是一个描述性的规定,这个规定没有把慈善信托看成是实体,而是看成了一个行为,有委托人,有受托人。慈善信托更多讲的是受益对象是什么、公益项目的范围是什么。在这样的表述里面,最引起我注意的是第一句话,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并没有替代公益信托,公益信托是它上位概念,它是公益信托下面的一个分支。”
据了解,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信托法第六章对公益信托做出了明确规定。但遗憾的是,虽然经过了十几年的时间,公益信托在实践中罕有落地。目前唯一一支被认为比较有典型意义的公益信托是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陕西教育厅、陕西民政厅以及中国银监会共同批准,由西安信托公司、长安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专门用于陕西省校园灾后重建工作的公益信托。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王丹:
不倡导“人人慈善信托”
据王丹介绍,信托制度发源于欧美,确切地说是起源于英国。信托制度从英美法系传入中国,在中国本土如何适用,的确需要一段发展适应的时间。中国的信托制度是从2001年信托法颁布实施的时候引进的,信托法以及慈善法将公益(慈善)信托纳入体系。在她看来,中国本土信托可以分成三大类:民事信托、营业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然而在十多年的发展过程当中,很多人对信托的认知和理解集中在营业信托,认为信托是一个理财产品。信托法虽然对公益信托有专章规定,但实际上一直处于沉寂状态。这一次慈善法又规定了慈善信托,的确在某种程度上激活了信托制度在公益领域的应用。
“只有对慈善信托有清晰的认识,才能保证基金会在参与慈善信托时做到合法合规,同时又有自己的特色。”王丹谈到,“从受托人的角度来说,基金会在参与慈善信托时,首先要清楚,慈善信托并不属于基金会的捐赠收入,而是表外财产。同时也要明确慈善信托不是基金会的资产配置方式,不是面向信托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念。”
对于愿意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人群来说,慈善信托其实是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一种途径,其和成立基金会是并行的方式,信托本意是基于信任而产生的一种关系,相比于基金会其最大的优势就是简洁、灵活。在目前的捐赠体系里,公众进行现金捐赠的税费抵扣非常顺畅,而慈善信托的免税政策还未明确,因此王丹并不提倡和鼓励人人慈善信托,“激活高净值人群的意愿,以家族信托为核心,鼓励其向中国慈善领域注资,这一领域信托公司可以发挥重大的作用,这也代表了一个方向。”
“对于慈善组织作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我真正关注的以及未来最大的增长点,是以不动产、股权有价证券以及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在内的非现金资产。因为在捐赠领域,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明确规定,对于股权、不动产等非现金财产捐赠视同为交易,目前在这个领域,税费体系很难突破。而在信托制度中,由于财产所有权并非全部转移给受托人,因此不应当简单视为交易。在税收法定原则下,未来法律规范如能在慈善信托中对非现金资产有所关照,必将极大地引导更多元化的资产进入中国公益慈善领域。”王丹表示。
北京市民政局慈善工作处处长杨莉萍:
慈善组织介入慈善信托须清楚自身位置、责任和义务
2016年9月21日,慈善法实施后不久,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成为全国首个地方性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业内人士认为,在北京市率先行动之后,其他省市也将尽快跟进,慈善信托将加速发展,规模也将不断扩大。然而,尽管目前在我国开展慈善信托已经不存在根本性障碍,但仍然存在一些技术性操作问题,比如,慈善法仅明确了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的税收优惠,对于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没有明确规定,给实际操作带来很大挑战。
杨莉萍表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民政部门主要依据慈善法、信托法、民政部和银监会关于慈善信托备案的通知以及在2016年9月份出台的办法。“就慈善信托而言,慈善组织在其中大有可为,其可以担任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监察人等多种角色(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不得为同一人)。但不管慈善组织如何介入慈善信托,在设计慈善信托框架时,都必须清楚自身处于在什么样的位置,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应该尽什么义务。”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已有六单备案的慈善信托,包括国投泰康信托国投慈善1号慈善信托、 国投泰康信托2016年真爱梦想1号慈善信托、中诚信托2016年博爱助学慈善信托、中信信托2016年航天科学慈善信托、中信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2016阿拉善SEE华软资本环保慈善信托、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2016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环保慈善信托,涉及金额3900多万元,覆盖扶贫、科技、教育、环保四个领域。
“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2016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环保慈善信托合同,是全国第一单慈善组织作为单受托人的慈善信托,很多公益领域专家盼望已久。我觉得,慈善组织没有抢9月1号那一单,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慈善组织有一个认定的过程,再就是慈善组织对慈善信托有一个理解和学习的过程,另外慈善组织要具备条件和能力再实施,不用急。我相信将来会有更多慈善组织涉足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将发挥更大的作用。”杨莉萍谈到。
金锦萍认为目前公众对于慈善信托还很陌生
在金锦萍看来,如果要推动制度向前发展,首先要理清公益信托和慈善信托的关系。金锦萍从2004年开始研究公益信托,她认为慈善信托并没有替代公益信托,如果以后明确了公益事业主管部门,公益信托还是有望设立的。而公益信托的优势在于,受托人不像慈善信托那么狭隘,每一个个体都有可能成为公益信托的受托人。
“法律的缺失是导致公益信托未能得到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信托法明确规定要设立公益信托必须经公益事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但并未明确哪些部门是公益事业的主管部门。另外,虽然法律中规定了公益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信托税制没有构建起来,导致这个税收优惠政策起不到实质鼓励作用。第三,中国引入信托机制是从商业领域开始应用的,导致大多数人都认为信托就是理财工具,这就导致对于信托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大量集中在商业领域,公众对信托十分陌生。”金锦萍表示。
此外,金锦萍还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应明确慈善信托设立的规则,比如能不能通过公募的方式设立慈善信托;第二,目的性检测问题,要明确慈善信托的受益对象;第三,信托财产种类问题,如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其他现金以外的财产能不能作为信托财产,如果这个障碍能被打破就能激发更多人设立慈善信托;第四,税收优惠的政策,金锦萍认为慈善信托的设立者以及后续加入者应当享有慈善组织捐赠人的法律地位,可以享受到公益捐赠抵扣;另外,用慈善信托的财产进行理财、从事经营性活动,这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该尽快明朗。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一二级联动并购基金的产品设计实务及其复合金融工具运用专题培训【G503】
时间:2017年1月21-22日
地点:北京市(具体报名后通知)
报名:信泽金安冬 - 15132665230(同V信)
★【顺应趋势】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和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双重实际需求背景下,并购重组俨然成为了重要手段之一。且监管层在2016年12月12日公开喊话,对企业并购重组予以肯定,将继续支持通过并购重组进行产业整合、结构升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同时坚持依法从严全面监管,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12月30日,深交所围绕“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出台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合作投资事项包括上市公司与投资机构成立的并购基金、市值管理与财务顾问等合作协议。最近令人振奋的案例:梅泰诺63亿跨境并购过会,并购基金“Earn-out”+“平行对赌”+“质押股份保证金”的方案巧设计。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新兴产业公司、政府如何掌握最新政策、吸取成功和失败案例经验、突围难点问题、复合灵活运用金融工具,实现落地多赢。
简 介 提 纲
第一讲 并购驱动的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与一二级市场联动实操及案例解析
主讲嘉宾:知名市值管理型并购基金合伙人,11年金融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一级、一级半和二级市场的项目运作经验。他主要参与投资的项目有全通教育、中恒集团并购基金、中天能源、同济堂借壳上市,中国天楹定向增发,中广核、亚美能源、红星美凯龙基石投资、美国华平天然气产业并购基金等。信泽金学员深受好评主讲嘉宾!(时长:3小时)
一、PE机构参与上市公司企业核心价值提升的逻辑与方法
二、PE机构在产业并购中的价值发现与价值创造过程
(一)行业选择的四个标准
(二)并购项目筛选与估值方法(定性与定量标准)
(三)PE机构参与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动态过程:从鱼头吃到鱼尾的产品设计路径
三、融资型并购基金与投资型并购基金的差异化案例分析
四、一二级市场联动的产品设计及典型案例分析
(一)医药企业并购基金与借壳上市产品解析
(二)海外并购路径选择与产品架构解析
(三)环保企业并购基金产品解析
(四)TMT企业重大资产重组产品解析
(五)跨一二级市场的PE基金解析
五、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如何选择PE机构合作成立并购基金,加快纵深产业结合
六、答疑与交流
第二讲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合规产品设计及成功失败代表案例解析
主讲嘉宾:知名证券公司投行部资深人士。(时长:3小时)
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类、要点及应用
(一)借壳上市
(二)整体上市
(三)产业整合式并购
(四)应用场景及其复合金融工具组合实操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核心驱动力实务解析
(一)上市及上市公司基本面解析
(二)上市公司市值深入解析
(三)股价、市值与并购逻辑解析
(四)案例分析
三、上市公司并购的方案设计如何实现合规和共赢?
(一)方案设计的全要素博弈
(二)标的估值
(三)支付方式选择
(四)配套融资方式、额度及应用
(五)业绩对赌
(六)锁定期处理
(七)何时停牌及停牌交易核心条款
(八)并购中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筹划
四、上市公司并购交易博弈的常见问题及应对
五、成功并购交易案例及可复制性解析
六、失败并购交易案例及经验教训
【实战资源整合交流会】
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前沿智慧-优势资金-优质资产-稀缺合作伙伴”实战资源整合交流会
2017年1月21日下午16:30-17:30
第三讲 并购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业务实操模式、核心投资策略及创新案例解析
主讲嘉宾:某知名私募基金董事总经理、并购事业部总经理,曾任职于国有银行投行部、股份制银行的投行部并购骨干及主管,曾参与二十余宗大型并购(含跨境并购)交易,并购主体涉及央企、地方性国企、民营企业龙头及上市公司。(时长:3小时)
一、并购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核心策略、盈利来源和操作模式
(一)核心策略和盈利来源
1.“分享成长”型股权投资
2.“交易套利”型股权投资
3.”Buyout“型股权投资
4.融资业务与“股债联动”
5.“做饭行情下”的一二级市场联动
6.盈利来源解析
(二)并购基金参与借壳上市
1.“壳”市场的“冰与火之歌“
2.头寸建立形式
3.交易架构设计
4.参与时机把握
5.收益评估框架
6.退出机制和风控
7.典型案例
(三)并购基金参与整体上市
1.整体上市的源起与演绎
2.头寸建立形式
3.交易架构设计
4.参与时机把握
5.收益评估框架
6.退出机制和风控
7.典型案例
(四)并购基金参与产业并购
1.产业并购的类型:成长、整合、转型
2.头寸建立形式
3.交易架构设计
4.参与时机把握
5.收益评估框架
6.退出机制和风控
7.典型案例
二、并购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最新政策影响和市场创新案例
(一)产业政策转型和监管政策转向
(二)最新监管政策对盈利模式的影响
(三)借壳上市:“类借壳”三方交易的冰与火——三爱富
(四)融资结构:返璞归真的并购融资设计——梅泰诺
(五)融资工具:CB+EB 的混搭化学效应——歌尔股份
(六)业绩对赌:强监管约束下的弹性和活力——联络互动
(七)支付形式:换股到全现金的无奈转向——三胞集团
三、并购基金参与上市公司跨境并购的业务模式及案例分析
(一)跨境并购基金的路径与模式
1.海外并购 VS 跨境并购
2.财务投资型跨境并购基金
3.产业投资型跨境并购基金
4.产融结合型跨境并购基金
5.上市公司联动模式
(二)跨境并购基金的类型与形式
1.法律形式
2.设立地
3.币种(外币、人民币、混合)
4.自贸区的政策机遇
5.特殊形式 1:境内外平行基金
6.特殊形式 2: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
(三)跨境并购基金的投资策略
1.跨境并购交易的驱动因素
2.跨境并购的四类交易对手
3.区域和行业估值套利
4.协同效应一:市场和客户
5.协同效应二:价值链跃升
6.协同效应三:制造能力
7.协同效应四:资金和资产
(四)跨境资金流动路径
1.中国资本账户渐进式开放下的“通道”
2.银行的跨境资金流动操作模式
3.跨境资金流动的路径设计要点
(五)跨境换股的“中国梦”:首旅酒店
四、答疑与交流
第四讲 多层次资本市场联动的并购重组业务机遇、实操要点及典型案例解析
主讲嘉宾:长期从事并购与资本运作的资深专业人士,曾在金融监管部门工作,擅长上市公司与新三板并购重组、新三板市场并购重组。(时长:3小时)
一、新三板市场:新兴产业的资产池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新三板联通上市公司与私募市场
(二)挂牌公司为何成为投资的标的池
案例:超图股份收购南京国图
二、上市公司对新三板公司的投资与收购
(一)参股或控股新三板的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模式与案例
(二)收购具有热门或稀缺概念的新三板公司
案例:楚天高速收购三木智能
(1)细分领域的龙头公司:部分新三板公司具有稀缺技术和资产
(2)行业分类:以新能源行业为例
案例:中来股份收购博玺电气
中科电气收购星城石墨
三、投资机构在新三板并购重组中的商业机会
(一)新三板企业对外收购资产进行重组
案例:吉瑞祥收购三家关联公司
(二)新三板企业对上市公司资产的收购
案例:和君商学、九鼎投资、中科招商
四、上市公司与新三板收购的联动与平衡
(一)两个市场收购与重组制度的差异与比较
(二)多种支付工具的使用:可交换债
(三)对赌条款的效力与收购风控措施
案例:宝胜股份收购日新传导
海欣食品收购上海猫诚
(四)新三板资产的估值模型介绍
五、答疑交流
信泽金教育FTC课程近期专题 | |||
G503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一二级联动并购基金的产品设计实务及其复合金融工具运用专题培训 | 1月21-22日 | 北京 |
G504 | 2017年大资管行业投资战略实务研讨会 | 2月5日 | 北京 |
G507 | 政府引导基金与产业引导基金的设立、运作管理实操以及其投融资创新运用、风控、 案例解析实战培训 | 2月11-12日 | 北京 |
G509 | 上市公司一二级联动并购重组和并购基金的产品设计实务及其复合金融工具运用和配套融资专题培训 | 2月11-12日 | 深圳 |
G511 | 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落地实操、典型案例解析及其金融同业合作实务培训 | 2月17-19日 | 北京 |
G513 | 以CRS(共同申报准则)变革为背景下的私人财富管理全球资产配置实务培训 | 2月18-19日 | 深圳 |
G514 | 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产品设计、风控实务要点及其PPP资产证券化实操和案例解析培训 | 2月18-19日 | 上海 |
G520 | 金融行业人力资本建设实务研修班 | 2月23-24日 | 上海 |
G521 | 有限合伙制度实战详解及其在产业金融资本运作中的运用实操培训 | 2月25-26日 | 上海 |
G522 | 产业链金融和供应链金融的应收款投融资产品设计、风控实务及案例解析专题培训 | 2月25-26日 | 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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